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2)
时间:2019-04-06 22: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证后抽查是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情况、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进行检查,侧重于企业的环境条件、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着力解决许可管理部门和获证企业在取得许可发证和证后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和证后监管工作的合法性、持续性、有效性。
三、检查时间及负责人员安排
(一)专项整治(检查)
1.项 目:肉制品、糕点等专项整治(检查)。
时 间:3、4、5月
组织人:孟 琳
2.项 目:乳制品、蜂产品等专项整治(检查)。
时 间:6、7、8月
组织人:王彩强
3.项 目:白酒、食用植物油、淀粉制品专项整治(检查)
时 间:9、10、11月
组织人:梁志敏、吴佳颖
(二)体系检查
项 目:婴幼儿配方乳粉、部分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
时 间:3、4月
组织人:孟琳、王彩强、代亮
(三)飞行检查
项 目:随机抽取各地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
时 间:6月、9月
组织人:王媛哲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抽查
项 目:可会同飞行检查,对近一年内各级各类新发、换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
时 间:6月、9月
组织人:王媛哲
四、检查程序及问题处理
(一)检查程序:省局在现场监督检查时抽调技术专家及业务骨干,组成不少于2人的检查组(体系检查不少于4人);飞行检查及证后抽查应当在检查当日抽取被检企业,并通知当地监管部门;体系检查在现场检查开始前2日通知当地监管部门和被检查企业。市州、县区级监管部门应当派出观察员全程参与检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就位配合检查。现场检查采取检查组成员分项负责制,并适时召开首、末次及过程沟通会议。
(二)问题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书面向企业及当地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反馈,并责令限期改正,提出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实施检查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有整改前后照片对比),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在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有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和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责任停止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相应处理。检查资料和整改报告应当建档保存,以备后续跟进检查。
(三)结果通报及公示:省级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当立即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通报,向当地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问题通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并结合监管实际以警示函的形式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适时在省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省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和人员,科学制定本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省局食品生产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的要求,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要突出问题导向,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监督检查结果应当作为风险分级的依据,与监督检查同步进行记分管理。每户检查完毕,应及时录入总局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数据管理系统和省局记分管理系统,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及时将检查记录和整改报告建档保存并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
附件:2019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