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0年第1号(9)
时间:2020-01-22 11: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第九十一条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需要,调整有关内容或者补充相应文书,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九十二条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2006年4月25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admin) |
第九十一条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需要,调整有关内容或者补充相应文书,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九十二条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2006年4月25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