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3)
时间:2020-01-10 11: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2年),明确具体任务,加强部门协同,将水产养殖业发展纳入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等相关评价体系,形成上下齐心、合力推进工作氛围。
(二)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完善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稻渔综合种养百万工程”“百家数字渔场示范工程”“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平台”等建设。探索金融服务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扩大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试点水产养殖小额贷款。
(三)加强技术保障。依托浙江省水产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服务团队,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技术改进、管理提升和产业转型提供服务,指导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一批试点、树立一批样板、总结一批经验,推出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
(四)加强执法监管。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养殖绿色生产和尾水治理,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在保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中,促进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本意见自2019年12月15日起实施。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银保监局
2019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