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甘卫
时间:2019-04-06 14: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省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统筹做好2019年度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和营养健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营养健康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卫食品综便函〔2019〕40号)、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现就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做出安排,请各地结合重点任务和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着力保障标准的安全可靠、科学合理
(一)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根据国家制定出台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尽快研究制定《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要求,提高标准研制的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甘肃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专家”在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及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开门研制标准,强化各方广泛参与标准的工作机制,有效调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制的积极性。同时,动员食品生产等社会相关领域积极申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今后组织专家评审、制定地方标准做好储备。在完成相关实验的基础上,争取发布《苦水玫瑰》地方标准。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甘肃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指标必须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定期组织专家组跟踪评价已备案的企业标准。推进职能和作风转变,在标准备案工作中切实落实“最多跑一趟”的要求,更好地为社会、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三)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力度。继续加强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标准咨询解答、指导的能力,采取培训、座谈、专家咨询等方式,加大标准宣传培训力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要求,结合我省食品产业发展现状,2019年侧重选取乳及乳制品和酒类作为跟踪评价重点内容,加强和牵头省份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建立完善省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协作组长效机制。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整体衔接,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估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辖区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持续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制定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制度,坚持科学监测,依法报告。各级要做好分级培训,对从事监测工作的医务人员做到全员培训,特别是社区、乡镇的基层医务人员。逐步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系统,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提高监测报告敏感性,构建覆盖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继续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
(二)加强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按照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检测。针对我省存在核污染因素,开展核设施等敏感地区周围食品放射性本底监测。在完成国家计划基础上,选择甘肃地方特色产品开展监测,真正掌握我省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加强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为研究制定地方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调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卫生学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技术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流调能力,切实履行在事故报告、现场流调、医疗救治等方面的职责。继续配合好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风险交流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