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多所中小学“校长陪餐”上线(2)
时间:2019-04-03 23: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后勤处一位老师介绍,由于部分学生住宿,为方便学生,该校小卖部得以保留。“学校小卖部不能售卖熟食,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该老师介绍,在新规定出来后,学校再次组织人员对小卖部进行检查,确保小卖部内避免销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部门严查
海口30家校园
试点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海口市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有500多个。”海口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翁平荣介绍,截至目前已有45个食堂执行了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制度。结合海口实际与《规定》要求,将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海口市教育局还将加强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学校落实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目前,海口市教育局正着手以30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为试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王卫红介绍,2013年我省便对学校负责人陪餐做出规定。此次国家三部门发文明确陪餐制,我省将严格按规定执行。“规定早有了,主要是执行还不是很到位、不规范,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教育部等印发的文件,加强督导,抓好落实。”
针对校内小卖部的管理,王卫红表示,我省将严格按规定执行,对于校内无资质的“黑”小卖部、超市将一律取缔,对于已经取得合法资质的小卖部、超市将加强引导、规范经营。
王卫红表示,本月起,我省教育主管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健委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及超市等的管理,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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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大米未做进货验收记录
海口3家幼儿园被警告
南国都市报4月1日讯(记者 蒙健)4月1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海口市三家幼儿园因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近日,被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分别责令整改和行政警告。
据了解,3月5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海口市龙华区苍西村的海口启慧幼儿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3月13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花园新村的海口市龙华区星星幼儿园检查中发现,幼儿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3月14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濂村二里130号的海口铭生幼儿园检查发现,该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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