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品类南北之争结果“官宣”!市场监管总局:按调味面制品管理(2)
时间:2019-12-12 11:5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为此,多地针对地方标准进行了修改,不过湖南仍将辣条作为“挤压式糕点”监管。而在一些检测机构参照《调味面制品》标准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多批次产品被检出超范围、超标使用添加剂,一些企业面临几万至数十万的现金处罚。
【观察】
辣条品类虽明
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尚存争议
辣条“南北纷争”不断之际,2019年8月河南省发布了废止食品地方标准的公告,为即将推行的国家标准“让路”。公告称,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河南省地方标准调味面制食品》(DB41/T515-2007)。在辣条产业标准出来之前,河南省将暂停审批新的辣条生产企业。
直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公告》,辣条品类“尘埃落定”。不过,业内围绕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仍有争议。根据《公告》,生产企业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018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等四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中指出,调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即只允许使用乳酸链球菌素一中防腐剂及木糖醇等6种甜味剂。
而湖南省、河南省的辣条地方标准中,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使用范围则远不止如此。以湖南“地标”为例,其辣条产品应符合GB2760中“糕点”的要求,即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在内的9中防腐剂和包括甜蜜素在内的13种甜味剂均可使用,远超《征求意见稿》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数量。
这意味着,执行上述两省地方标准的辣条生产商在产品中若添加了山梨酸钾,在上述两省产品合格,而在其他省却可能变成超范围使用,产品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辣条“国标意见”出台两个月后,中国商业联合会批准发布了一项名为《挤压糕点》的团体标准,仍将辣条归为挤压糕点类食品。湖南一辣条生产商曾在媒体报道中表示,脱氢乙酸具有较强的微生物抑制功能,辣条国标《征求意见稿》中不允许添加,与当地多年食品生产实践不符。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湖南省休闲食品协会秘书长李意龙曾在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总计500多亿产值的辣条行业中,团体标准的支持者超过‘半壁江山’”。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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