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使用中几个关键点解读
时间:2019-11-22 12: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19-11-22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网 浏览:5282 污染物是指食品在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到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或由环境污染带入、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
污染物有无数种,我们食用的食品也多种多样,不可能也没必要把每种食品、每种污染物都列入标准。是否将一个污染物项目列入国家标准,要看这种污染物的危害、暴露评估情况等。GB2762-2017科学综合污染物性质、膳食结构、摄入量、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因素,列出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污染物,对消费者膳食暴露量产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制定限量值。本文主要针对生产经营者、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部门等对该标准使用和理解中的一些关键点进行解读。
对“不得检出”的误解
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食品或其他污染物,或未制定限量管理值或控制水平的,食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污染物含量达到尽可能的最低水平。但不意味着某污染物未涵盖某食品种类,限量就是不得检出,须严格和GB2760标准的肯定列表制原则区分开。如某食品中污染物含量普遍较高,而目前标准未涵盖该食品品种,可鼓励积累具有代表性,如区域性、生产企业、加工工艺等的样品,为风险评估和制定限量标准奠定数据基础。
与其他标准的有效衔接
GB2762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提示使用中特别注意部分产品标注执行行业推荐性标准时,如该标准版本号在GB2762-2012前,检测结果进行符合性从严判定时要关注GB2762的整合情况。
可食用部分
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如谷物碾磨、水果剥皮、坚果去壳、肉去骨、鱼去刺、贝去壳等)去除非食用部分后,可得到用于食用的部分。这里强调的是,生产经营企业在原辅料控制和风险排查时,要注意检测对象目标部位是否符合GB2762判定标准要求。而对检验检测机构,更要重视样品制样取样部位和标准判定的一致性。举例说明,对香蕉测定铅时,需要去皮(测定可食用部位),但香蕉测定农药残留时需全蕉制样测定(GB2763附录A测定部位说明)。另外,还要特别注意一些产品标准中对污染物测定的要求,如干海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02)中4.2污染物的限量,样品需要复水后进行检测并判定。因此,检测食品中污染物时,要充分考虑可食用部分的要求,有些样品需要清理泥沙等预处理,如干海带。
食品分类
食品类别(名称)说明(附录A)用于界定污染物限量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标准。当某种污染物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名称)时,则该食品类别(名称)内的所有类别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特别要注意不同标准体系需对应自己的分类。如对芹菜的污染物进行判定时,应依据GB2762的食品分类体系,将其归属为茎类蔬菜,而对其农药残留项目进行判定时,应依据GB 2763的食品分类体系,将其归属为叶菜类蔬菜。豆芽2762是茎类蔬菜,2763是芽菜类蔬菜;如GB2762中,稀奶油归为油脂及其制品,但在GB2760中归为了乳及乳制品。因此在进行相应指标限量符合性判定或原辅料把控时,一定要契合各自对应标准中的食品分类。
脱水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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