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市面上“非瘟疫苗”均为非法疫苗,正全面排查
时间:2019-11-19 09:5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近期,网络上传播“多种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在国内部分地区养殖场(户)投入使用等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11月1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违法行为的通知》称,截至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未批准上市销售使用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市面上所谓“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都是非法疫苗,均应按假兽药处理。
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非洲猪瘟疫苗情况排查。重点核查养殖企业是否存在使用非法非洲猪瘟疫苗等行为,是否存在委托兽用疫苗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为其非法生产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一经发现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及证据,要立即调查处理,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切实做到速查速办,一查到底;对查清违法事实的,要依据《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农业农村部第97号公告)有关规定,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非法疫苗严重干扰防控大局
非洲猪瘟历经百年,疫苗仍未研发成功。市面所谓的“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走私苗”来源不明,严重影响着行业秩序。
此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回应称,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制历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从我国疫苗研发进展情况看,目前各研究单位进展不一,其中进度最快的也仅处于中试工艺摸索和产品质量研究以及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等阶段,农业农村部尚未批准其开展临床试验研究。
对于从去年开始出现的假疫苗,该负责人表示,既缺乏系统的试验研究,更没有通过科学、客观、严格的评审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法保证,特别是活疫苗可能存在不可预知的生物安全风险。养殖场(户)如使用这样的疫苗对生猪进行免疫,不仅可能达不到免疫预防效果,更有可能因非法免疫接种导致猪群感染并引发疫病传播。
此外,从制苗毒株与我国流行毒株的匹配性看,我国的非洲猪瘟流行毒株属于基因II型,盲目引进国外基因I型疫苗毒对我国生猪进行免疫接种,势必导致我国非洲猪瘟病毒流行状况更趋复杂。
该负责人称,当前正值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时期,养殖场(户)如听信谣言,指望用非法疫苗保护猪群健康,进而放松自身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势必使自身陷入“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境地,并严重干扰非洲猪瘟防控大局。
该负责人还强调,使用未经审批的兽药产品,不仅控制不了非洲猪瘟疫情,反而会造成病毒扩散,扩大病毒污染面,进而干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二是能否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决于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绝不能指望单靠疫苗免疫包打天下,特别是在非洲猪瘟疫苗尚未推出的情况下,防控关键仍在于切实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预计疫苗最快明年底上市
在中国,疫苗研发分为三个阶段,实验室研究阶段、中试阶段和临床试验阶段。三个阶段完成后,才能推向应用。目前,中国的非洲猪瘟疫苗的实验室研究阶段和中试阶段都已经基本完成。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所长步志高接受媒体采访表示,研究人员尝试了十几种技术路线,最后遴选出来几个基本安全有效的疫苗候选株。在进入最后的临床试验阶段之前,有关申报材料将接受同行专家的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价,目前,同行专家正在进行评估。
根据哈兽研下属公司疫苗专家今年9月在西部农业“非瘟疫苗研发进展解析”电话会议纪要表述的观点,疫苗大约于11-12月能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经过第一批商品猪约6个月的临床试验后,乐观预计明年9月份会下发临时性批文,最快明年底能上市。
由于国外证实灭活疫苗、亚单位疫苗、DNA 疫苗无效,中国借鉴国外经验走基因缺失路线。但中国路线与国外有差异,国外主要进行单基因缺失,哈兽研进行双基因缺失、联合同步缺失。该路线安全性有效性更理想:实验室猪接种后没有异常,极个别(3%)猪可能会有发烧现象但1、2天之后恢复正常,接种后猪精神正常、采食正常,接种疫苗后猪的脏器组织正常、病理学检验正常,疫苗免疫后猪不会向外排放毒传给没有免疫的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