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责令2946家校园食堂整改(2)
时间:2019-11-11 18: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严肃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行为;严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隐匿、伪造、毁灭、转移有关证据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提高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进行可视化监督。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持续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查”制度。
月度自查制度。学校要建立学校食堂月度自查制度,每月都要对学校食堂开展自查,学校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自查内容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自查发现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要及时整改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
季度检查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施网格化监管,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季度检查由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机构实施。
飞行检查制度。飞行检查由省、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实际,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报告、直奔现场的方式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
督导检查制度。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下级部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查内容包括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等,每年不少于1次。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关系千万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大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持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整治,督促学校及幼儿园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