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责令2946家校园食堂整改
时间:2019-11-11 18: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近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特别是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此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层层夯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大行动拉开帷幕
夏日耕耘孕育金秋的收获。今年7月1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大观摩大检查大提升的通知》,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大行动”。
组织开展大培训。7月16日至8月20日,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市、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大培训,共有19396所学校、幼儿园参训,培训校长、分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厨房长等55014人。
组织开展大观摩。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与大观摩相结合,每县(市、区)选择一所食品安全经营管理规范、具有示范效应的学校食堂进行观摩,重点观摩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引导辖区内学校食堂比学赶超、提档升级、规范管理。
组织开展大检查。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与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与主题教育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相结合。在学校秋季开学前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检查。截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6144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1233家,责令整改2946家。
组织开展大提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重点,以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全覆盖为抓手,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升。各级教育部门对未实施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采取依法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按时实施明厨亮灶。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7926所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7.45%。
推行明厨亮灶工程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主要措施有:
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校长负责制,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校长及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实施学校食堂提升工程。突出学校食堂在解决学生集中就餐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自今年起,各市新建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需求配建食堂;现有学校应创造条件改扩建食堂;不具备食堂配建条件的应以集中配餐方式解决。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
严格学校食堂许可审查。督促学校食堂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地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情况及经营模式,防止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
实施学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要求全省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均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今年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大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分类公开择优选择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单位,全面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并与供货单位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2020年底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
实现“可视化”监督
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目的是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等部门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整治:
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督促学校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建立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招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优质承包单位。督促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