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

中国食品商务网移动版

主页 > 行业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组织开展2019年度“放心餐厅”“放心食

   日期:2019-11-10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21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等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继续推进本市2019年食品经营示范创建和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工作,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市监食协〔2019〕142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本市2019年度“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守信超市”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创建标准

 

  2019年本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守信超市”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以下统称为“食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目标为:

 

  1.“放心餐厅”。80%的中型以上饭店达到“放心餐厅”标准,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2.“放心食堂”。中小学校、幼托机构食堂100%达到“放心学校食堂”标准;就餐人数大于500人的职工食堂100%达到“放心职工食堂”标准;二级、三级及专科、民营医疗机构食堂100%达到“放心医院食堂”。中小学校、幼托机构“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3.“守信超市”。便利店、标准超市、大卖场100%达到“守信超市”标准;大卖场等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80%以上。

 

  4.“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每个区至少再创建1户“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2019年食品经营示范创建和评估标准分别依照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T/SFSF000001—2019)、《守信超市管理规范》(T/SFSF000002—2019)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核评价细则》(食安办〔2018〕1号)。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和评估标准依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32号)要求。2017年及2018年已经达到食品经营示范创建标准的企业,要继续对照上述标准,持续巩固、提高创建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

 

  (一)确立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

 

  2019年本市食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仍列为市委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重点工作,并每月开展工作督办考核。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在总结梳理两年来食品经营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对照2019年全市工作目标,根据辖区行业概况,分类别确立本辖区食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目标,按月份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制定本辖区2019年食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局。

 

  (二)广泛开展动员培训,统一工作标准要求

 

  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在7月底前,会同教育、卫生、民政、工会等部门,全面组织对列入示范创建对象的单位进行广泛动员,签订承诺书(样张见附件1)。分行业分类别组织学习和掌握《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T/SFSF000001—2019)、《守信超市管理规范》(T/SFSF000002—2019)、《“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核评价细则》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创建标准和要求。

 

  各区市场监管局应继续会同区卫生健康委根据2018年原市食药监局、原市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在本市医疗机构推进“医院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放心医院食堂”有关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餐饮〔2018〕60号)要求,继续推进本市所有二级、三级及专科、民营医疗机构食堂100%达到“放心医院食堂”标准,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申报“放心医院食堂”。

 

(责任编辑:admin)
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