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暨加强非
时间:2019-11-07 16: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及有关文件和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实施方案
2019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立建、王建悦;联系电话:88270381、8827049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及有关文件和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近期国务院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立足当前恢复生产保供给,着眼长远转变方式促转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集中力量,综合施策,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积极强化“储、运、补”的措施,坚决遏制生猪生产下滑的势头,充分用好各类扶持政策,挖掘生猪生产潜能,确保我市2019年底猪肉综合自给率恢复到45%;着眼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和鼓励龙头企业发挥作用,打造种、养、饲料、屠宰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企业,确保2021年底实现我市猪肉综合自给率70%的目标;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的“四到位”防控责任制,压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强化疫情排查监测、生猪调运监管、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关键防控措施,坚决果断处置突发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冻猪肉储备任务,保障市场供应。
1.保障冻猪肉储备。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严格落实冻猪肉储备,市级储备不低于10000吨,各区也要及时开展冻猪肉收储工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适时投放冻猪肉。根据我市市场情况,合理把握冻猪肉储备投放节奏和力度,适时投放冻猪肉,确保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猪肉市场供应。积极对接协调将中央储备、产区储备及时投放我市。(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3.加大替代品储备力度。市级牛羊肉储备不低于1000吨,同时各区要相应增加牛羊肉、禽肉等替代品储备。(市商务局等负责)
4.适时启动价补联动机制。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等负责)
5.严格打击不法行为。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负责)
6.恢复“绿色通道”政策。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77号),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同时,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市交通运输委等负责)
(二)稳定恢复产能,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