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十起典型食品药品等虚假违法广告案例(3)
时间:2019-10-22 09: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构成发布食品广告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用语的行为。2019年8月15日,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11289.70元的行政处罚。
十、沈阳燕都医院发布违法医疗服务广告行为案
当事人从2018年10月起,为了开展医疗业务,宣传医院的经营项目,在“沈阳燕都医院”网站发布了“微型生物磁环穴位植入术 中医辨证针药叠加免疫激活疗法 药物离子清肺洗肺抗炎疗法”等涉及诊疗技术、诊疗方法,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的违法医疗广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超出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2019年1月28日,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