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
时间:2019-04-05 20: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19-03-1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65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
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做好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举措新成效,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持续健康增长,现就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
消费是最终需求,人人都是消费者,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品质的更好要求,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更高期望,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和最终目的。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是市场监管部门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历年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认可。今年的3·15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围绕“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以及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内涵,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采用多种方式,集中宣传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和亮点
3·15前后,总局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倡议活动、研讨座谈、专题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全面反映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举措和成果。拟开展“扩大优势供给 引领消费升级”倡议,发布《2018年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咨询分析报告》、《2018年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2018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8年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阶段性成果、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于3月14日、15日在《人民日报》连续刊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通过央视、腾讯、微博、头条、抖音、中影院校等多渠道播放12315公益广告。中消协将与人民网合作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网络直播。总局所属媒体将集中组织3·15宣传活动,打响市场监管部门为民服务品牌。
各地要抓住全社会关注“3·15”的有利时机,根据总局相关活动安排,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12315渠道和消费知识,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发挥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鼓励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从源头快速化解消费争议,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氛围。
(一)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活动。各地要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集中解读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放心消费创建、消费投诉公示、消费者评价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与制度,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引导消费者增强科学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积极开展对消费维权工作成效的宣传活动。各地要认真梳理近一年来的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在宣传中突出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和创新举措,充分展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亮点和成效,加强与各地媒体、社会组织、放心消费创建单位、12315“五进”单位、村居委会的合作,通过通气会、发布会、座谈研讨、在线访谈、专版专栏、现场普法、现场咨询、现场调解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同时积极回应舆论关注和消费者关切的热点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