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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

   日期:2019-10-08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    浏览:179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增强猪肉市场供给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所需,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安定稳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稳定总量、自求平衡、多做贡献”为目标,加快转变生猪产业发展方式,推动构建生产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满足全省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努力,全省生猪养殖总量稳定增长,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省生猪生产与猪肉市场需求总体平衡,努力为全国大局多做贡献。分年度具体目标为:

 

  2019年底,全省生猪存栏800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94%,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

 

  2020年底,全省生猪存栏900万头,实现猪肉基本自给;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96%,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

 

  2021年底,全省生猪存栏900万头,猪肉自给平衡有效巩固,并力争自给有余;生猪养殖基本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分年度养殖目标详见附表。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

 

  各市、县(区)要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生猪禁养区,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修订完善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辖区内养殖布局和规模。对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种猪场(含地方品种保种场)和规模养猪场(户),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各设区市生猪养殖年出栏目标数超过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数的,以生猪年出栏目标数为准。允许各设区市按照养殖量与土地、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要求,科学调整辖区内各县(市、区)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数。

 

  龙岩、三明、南平等养殖优势区域,要重点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养殖,不断提升生猪产业发展水平。鼓励福州、厦门、泉州等生猪产能短缺的主销区到龙岩、三明、南平等主产区或省外协作建设异地生猪生产基地,并建立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沿海地区承载潜力较大的山区县,要大力发展高标准种养结合基地,培育新的生猪产业优势区;其他县(市、区)要对标生猪自给率目标任务,稳定生猪生产规模,改扩建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生猪养殖企业,保有一定的养殖量和自给率。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市、县两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建设现代生猪种业

 

  坚持自主选育为主、国外引进为辅,加快推进“育、引、繁、推”一体化,提高生猪良种繁育水平。加快推进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国外引进良种,稳定原种猪群,提升核心种源供应能力。支持企业开展种猪选育,加强生产性能测定,提升种猪自主选育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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