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分产粮大户生存状态调查:“弃租”接二连三 期盼扶持政策(3)
时间:2019-08-29 13: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粮大户暴露出的“弃租”现象,将亏损的风险转嫁给农民,损害农民利益,给地方政府带来矛盾纠纷调解难题。受访的基层干部和产粮大户认为,若放任此类现象蔓延下去,势必影响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阻碍现代农业的推进。
为消除“弃租”带来的风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最大限度维护产粮大户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调研员秦仲华、孙德平认为,应综合研判、精准施策,尽力破解当前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
财政支持应向产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房华玄等表示,过去产粮大户想流转,农户不肯流转,他们对土地的依恋强烈,但现在农户愿意流转了,有的产粮大户因效益不好却不想承包了。要保持土地流转健康发展,让承包方和受让方实现双赢,应该适当调整目前的补贴方式。
《经济参考报》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各地已从农业补贴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但多位受访者认为,这还不够,建议在新增加的农业投入中,适度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让种粮者有钱赚、有奔头,谨防出现土地无人耕种、农业产业化放缓的不利局面。
“各级政府部门应建立土地流转租金预付机制。”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姚家村党总支书记余兵、天长市冶山镇草洲村党支部书记裘德生等认为,这样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定期支付土地流转租金,避免因经营管理不善“跑路”带来难以兑现租金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可探索推行土地流转风险补偿制度,建立风险保障基金,通过“先用保证金,再用基金”的方式,对大户不能按期支付农民土地流转费和终止流转后的复耕费给予补偿,最大程度保障农户利益。
建立并完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多部门牵头合作,把社会信用体系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构建覆盖流转全过程的信用监管体系,出台制度规定,规范各种不良流转行为,建立信用“红黑”名单。若出现不良流转行为可列入失信榜单,在财政奖补、金融扶持等方面给予惩戒,对于信用度高的大户,地方政府也可给予其信贷等优惠政策。
为扭转产粮大户连续亏损局面,提高种粮积极性,定远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徐培成等建议,各地应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减少粮食生产成本,同时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努力推广新技术、新机具做好示范、引导作用。此外,在流转租金调整方面,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引导流转双方友好协商,将流转租金调整在合理区间。
完善农业保险助农机制,健全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虽然农业保险助农机制已建立并不断健全,但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赔付的资金额度不高,不足以覆盖所有成本。”宿州市埇桥区一位李姓种粮大户认为,农业是社会效益高而自身效益低的产业,农业保险能够让新型经营主体规避一些不可逆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保障大户无后顾之忧,建议相关部门能完善保险补贴机制,扩大补贴品种,加大补贴力度,给产粮大户吃一颗“定心丸”,让农业保险真正能为大户撑起“保护伞”。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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