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2)
时间:2019-06-27 11:0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三)建立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确保纳入“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鼓励加强“身份证”农产品的原产地保护,推行绿色生产,采用传统工艺或加工新技术,保持农产品独特品质、特色风味。支持发展“智慧农业”,加强“身份证”农产品产地环境和生产、加工、销售全程质量管控,提升产品品质,保障质量安全。支持“身份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加强专利权保护,鼓励开展ISO9000、ISO22000、HACCP、BRC、CFCC等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四)建立农产品“身份”追溯体系。结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统一标识、一品一码”的原则,建立“品牌辨识度高、产品有标识、信息可查询”的名优特农产品“身份”追溯体系。实行“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进入流通市场,以二维码为主要追溯载体,全面实行赋码标识。不适宜包装的鲜活畜禽水产品,应采用耳标、脚标、带环等进行“身份证”赋码标识。消费者使用手机扫描“身份证”二维码、或通过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门户检索,即时获取农产品“身份”信息,并支持线上交易。
(五)建立农产品“身份证”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对纳入“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重点实施风险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强化责任和措施,密切跟踪监管。加大“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鼓励社会监督,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假冒认证标识、假冒商标包装、侵害专利权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农产品“身份证”品牌形象。建立农产品“身份证”管理黑名单制度。加强舆情监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公众消费健康和产业发展安全。
(六)建立农产品“身份证”宣传推广体系。制定实施农产品“身份证”品牌宣传营销战略,积极推行农产品“身份证”信用保险,提高农产品“身份证”品牌美誉度和公信力。瞄准消费市场,加大农产品“身份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我省“身份证”赋码农产品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同时,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多渠道拓展电商市场,所有实行“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实现线上交易。组织农产品“身份证”品牌集群推广,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和专柜专区销售,鼓励企业细分市场、精细营销。依托“湘品出湘”工程,深化“身份证”农产品对外贸易,在驻外名优特农产品展销中心和境内外农业展会设立展示展销专区,大力拓展市场,推进有“身份证”的农产品走出去。
(七)建立农产品“身份证”制度保障体系。将实行“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作为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认定认证、评选评优、展示展销、财政政策支持的前置条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区域公用品牌、“一县一特”品牌、“两品一标”农产品全面实行“身份证”管理与赋码标识,并积极开展农产品“身份证”管理示范。今后,对未实行“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的农产品,不纳入全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评选范围,不参与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展示展销和奖项评定活动;对未实施“身份证”管理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推荐授予相关荣誉和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取消相关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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