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3)
时间:2019-06-26 17: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已经将石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移送司法机关。
十一、黑河爱辉区购遍保健品商店涉嫌销售假药案
基本案情:根据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对爱辉区购遍保健品商店经营者涉嫌销售假药行为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在该店营业区货架及里间仓库内,陈列有包括“太田胃散<分包>”在内的14种26批次涉嫌为药品的日本产品、销售记录本5本和快递包裹发货单76张,该店无《药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
十二、绥化查处非法“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案
基本案情: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绥化市北林区形艺美形体内衣会馆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会馆经营者盖某某私自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该会馆未取得商务部门备案的直销员培训证,属私自招募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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