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纪实(2)
时间:2019-06-24 10: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采取“企业自建、政府奖补”等激励政策,对批发市场、“农+超”改造农贸市场、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的追溯设备、系统运行及快检试剂投入等予以奖补,初步搭建起以省级追溯平台为主要架构,市级追溯云平台和餐饮、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子系统为支撑,覆盖农业源头、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全市正常经营的1518家农产品种植养殖主体、16170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要求完成在省级追溯系统注册,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2276万余条。市级追溯平台注册2699家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汇聚并向省级平台推送了65万余条农产品进货记录、221万余条农产品配送记录、46万余条节点抽检记录。
健全食安社会共治机制:全国率先推行网络订餐“吹哨人”制度
全市12个县(市)区食安网格化监管均纳入综治平台,174个乡镇(街道)、2672个村(居)共配备了2705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达到“一村(居)一协管员”,基层协同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食安责任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全市共有112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安责任险。马尾、长乐等地实现公立学校食安责任险全覆盖,闽清实现292个村农村集体聚餐责任险全覆盖。
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推行网络订餐“吹哨人”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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