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
时间:2019-06-19 11: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一)放大示范带动效应。统筹兼顾产粮大县、特色粮油生产县,择优选定示范县(市)和示范企业。支持示范企业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订单收购,建设种植加工基地,增加优质粮油产品,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十二)加强粮油品牌建设。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的粮油名牌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增加有效供给。发挥好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作用。制定“好粮油”产品及标识管理办法,健全粮油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实行分级遴选,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本省“好粮油”产品遴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中国好粮油”产品。
(十三)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建立粮油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好粮油”产品调查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宣传“好粮油”产品,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健康消费认知水平,引领城乡居民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
五、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合力推动落地见效的良好局面
(十四)坚持分级负责。粮食和储备、财政部门要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统筹做好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本意见,制定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实施指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加强对各地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绩效评价。
(十五)强化创新驱动。实施“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加大烘干环保、快速检验、精深加工等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力度,创新经营业态和服务方式。
(十六)构建长效机制。“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已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地要创新完善相关政策举措,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对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消费需求。
财政部 粮食和储备局
2019年6月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