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2)
时间:2019-06-16 12: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食品评估中心联系方式,电话:010-52165420,传真:010-52165519,电子邮箱:biaozhunershi@cfsa.net.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7号院2号楼,邮编:100022。请各省份于6月30日前将本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食品评估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据职责分工和法律法规、本通知规定,做好地方标准管理和清理工作。可能对地方监管造成影响的,应当协调地方食品安全委员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二)各地要将清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内容,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倒排时间进度,确保任务落实到位。食品评估中心要做好地方标准备案、意见反馈,及时完成地方标准清理总结工作。
(三)各地要通过本次清理工作,完善本地标准管理规定和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公布地方标准目录和文本等,做好地方标准的解释、跟踪评价等工作。食品评估中心要完善备案流程,不断完善备案系统,提升备案实效。
以往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