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
时间:2019-06-14 10: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9年1月23日,桂林市象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桂林市盛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抽检不合格(瑶家竹叶味)糍粑70盒,其中,销售70盒,已召回58盒。
(三)产品控制情况。桂林市象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
五、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邕宁分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锦之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装)生产的腐竹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0月17日,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邕宁分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锦之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装)生产的腐竹(购进日期:2018-8-22)进行抽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2018-GCB-0956),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1月19日,南宁市邕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邕宁分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腐竹20袋(每袋300g),其中,抽检11袋,销售9袋。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邕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不合格的产品,做好进货查验。
六、南宁市锦之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腐竹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0月17日,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邕宁分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锦之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装)生产的腐竹(生产日期:2018-8-22)进行抽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2018-GCB-0956),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1月16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南宁市锦之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抽检不合格腐竹30袋(每袋300g),其中,销售24袋,库存6袋。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不合格的产品,做好进货查验。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