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20号〕(2)
时间:2019-06-14 10: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六)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太原三墙路分店(山西省)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十七)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叶正山鲜猪肉经营部销售的、来自云南省昆明市呈贡鸿腾屠宰场的猪里脊肉和猪精瘦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八)云南省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正大店销售的丑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九)海南春藤科技有限公司彩虹马生鲜超市五东路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十)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丰江市场一楼(经营者:赖开川)销售的生鱼(黑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十一)海南省海口琼山苏庆平鱼摊销售的冰鲜黄花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十二)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春天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三、重金属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一东路7号淡村商贸城商贸区5号楼第一层海鲜区12号摊(经营者:李建明)销售的濑尿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黑龙江、浙江、山东等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天津、山西、浙江、河南、海南、云南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江西、河南、广西、海南、云南等省(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北京、上海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以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