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46号(2)
时间:2019-06-13 10:3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9.郑州市上街区新霞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兰考县远大购物中心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3.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1.灵宝市昌伟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94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平顶山、焦作、鹤壁、漯河、三门峡、驻马店、信阳、兰考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