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和疫病净化主推技术实
时间:2019-05-29 16: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19-05-29 来源: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浏览:147 各市(州),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为加快推进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和疫病净化技术在全省的推广应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 2019 年农业主推技术指南的通知》(鄂农发〔2019〕8 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农办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加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疫控(监)〔2019〕15 号)工作要求,我中心组织制定了《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和疫病净化主推技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联系人:裴洁
电 话:027-87733252
邮 箱:36248460@qq.com
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5月20日
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和疫病净化主推技术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一场一案”要求,严格落实规模化猪场防疫主体责任,完善生物安全措施;采取免疫预防、监测净化、封群管理等方法,推进猪瘟、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含高致病性)等主要动物疫病的控制和净化,逐步降低发病率,有效消除病原,最终实现 “减针减负、健康养殖”的动物疫病防控新模式。
二、目标任务
重点针对能繁母猪200头以上规模化猪场,进一步健全防疫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生物安全措施,逐步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选择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含高致病性)、猪伪狂犬病等一种或几种疫病,优先从种猪群和后备母猪群净化入手,重点实施免疫检测、监测净化、淘汰、消毒等措施,逐步实现一种或多种动物疫病的免疫净化。
三、工作内容
参照《规模猪场(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见附件)和,分步骤、分阶段开展主推技术推广工作。国家“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场”以及国家核心育种场、省级重点规模化猪场要优先带头实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生物安全体系建设
从场区布局、生产模式、洗消中心管理、引种控制、主要病原载体(猪、车辆、饲料、物资、精液、人员、食品、动物、空气等)进出场途径以及内部生产周转等方面,加强和完善生物安全体系建设,以彻底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根据技术要点,定期对规模场的内、外部生物安全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认真分析和识别生物安全漏洞和隐患风,对风险点进行完善改进或严格管控。要求规模化猪场随时准备接受监督检查,每年自行开展至少一次自查自评。
主要技术要点包括:1.猪场布局合理,净、污道分离;2.人流、物流管理措施完善;3.有隔离、消毒设施设施和制度;4.粪污、废弃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二)动物疫病净化
规模化猪场依据本场实际,选择所处的疫病净化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措施。本底调查阶段,通过全场随机抽样检测掌握不同阶段猪群的免疫抗体水平和带毒情况,选择优先开展净化的病种;免疫控制阶段,通过“检测-免疫-检测” 多个循环,确保净化核心群体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在90%以上;监测净化阶段,通过“检测-淘汰/扑杀-监测-净化”程序,逐渐培育阳性种猪群体;净化维持阶段,通过持续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监测等措施,巩固维持净化成果。达到净化标准的规模化猪场,可按照规定申请参加省级或部级考核评估。
主要技术要点包括:1.开展定期监测与评估,根据结果优化和调整免疫程序;2.采取监测、淘汰、种群更新、封群管理等措施,建立净化病种的阴性种群;3.加强人流、物流管控,有效健全生物安全综合防控措施;4.建立兽医档案,全程痕迹化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组建专家团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