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法院公布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2)
时间:2019-05-17 09: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017年5月份开始,被告人董河军、刘秋芝夫妇在永嘉县三江街道宁浦村北大街的出租房内经营馒头作坊,将含有甜蜜素的“科甜素”(被告人称“蛋白糖”)加入面粉制作成刀切馒头予以销售。2018年5月10日,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馒头作坊进行检查,并提取了馒头送检。经检验,该馒头作坊销售的刀切馒头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其含量为2.2g/kg。
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罪董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刘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