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19-04-04 13: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19-03-2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70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4号)、《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7号),涉及我省3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购物广场销售的卤味鸭翅(酱卤肉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5132956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卤味鸭翅(酱卤肉制品);涉及被抽样单位为: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购物广场;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江苏宁富食品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25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购物广场的调查。于2018年11月15日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共购进12公斤,已在店内销售9.15公斤,库存2.85公斤。2018年11月15日,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购物广场发布了召回通知。 
 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5日对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购物广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卤味鸭翅(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9.8元;2.罚款5000元;3. 没收卤味鸭翅(江苏宁富食品有限公司,批次:20180825)2.85公斤。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要求企业选择更优质的供应商,企业已停止从该供货商处进货,并加强进货查验。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doAction=view&indexno=098404123/201811-00074 
 二、合肥市包河区九普家禽店销售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5132978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鸡蛋;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九普家禽店;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10月7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合肥市包河区九普家禽店的调查。于2018年11月6日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共购进30公斤,全部在店内销售完毕。2018年11月6日,合肥市包河区九普家禽店发布了召回通知。 
 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6日对合肥市包河区九普家禽店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项目超出了最高残留限量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1.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6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企业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不齐全,未能说明产品来源,排查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企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索证索票齐全,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doAction=view&indexno=098404123/201812-00086 
 三、安徽满天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临泉东路店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