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2)
时间:2019-04-04 08: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学校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限限期整改到位,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属地监管部门要与辖区内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要引导学校加大投入,重点改造升级食堂软硬件,提升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畅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在学校内加大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在食堂、教学楼过道等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定期开箱,对举报事件逐一登记,调查核实,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网络订餐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及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智慧引领,借助信息化手段,推动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健康饮食,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充分利用专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贯《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健康饮食知识,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和良好饮食习惯,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
六、积极应急处置,强化责任追究
各地、各校要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事发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工作专班,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发布和解释,回应社会关切。
各地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履行或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不力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