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兽药经营环节追溯管理工作的(2)
时间:2019-04-10 07: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高兽药经营环节监管和服务质量。一是组织督导检查。省局根据各地开展工作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督导抽查,市(州)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督导抽查,县(市、区)重点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企业不定期进行检查。二是正规监督执法。各地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时,对发现的严重问题,要认真登记,及时存档,坚持书面告知制度,正式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问题、时限和要求,促进企业及时整改。三是开展服务指导。各地兽药监管部门要根据经营企业需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热情接受业务咨询,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支撑作用,提高企业开展追溯工作的能力。四是定期通报情况。省局将于明年初对各市(州)开展经营环节追溯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不力且影响全省工作进度的县(市、区),单独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主管畜牧行业的领导发送情况通报。
各市(州)畜牧业主管部门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辖区兽药经营企业出入库产品信息上传情况书面报送省局兽医药政处。
联 系 人:兽医药政处 张有奎
联系电话:0431-88906641 邮箱:313602873@qq.com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19年4月4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