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3)
时间:2019-04-10 03: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39.鹤壁市淇滨区建国牛羊肉批发店销售的1批次羊蹄(生),克伦特罗检出值为21.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0.商丘市梁园区双喜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5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1.商丘市安奇华联商贸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圣普百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九艺良厨火锅川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6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42.郑州市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南阳新华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43.商丘市梁园区马丑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5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4.濮阳县城关镇濮商超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54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5.文峰区每天便利星星店销售的标称长沙味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多味花生,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3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6.郾城区沙北冬燕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47.淮阳县诚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都区光发野生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蕨根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0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8.河南金佰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双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糖味沙琪玛,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48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鹤壁、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驻马店、周口、济源、永城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