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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2大类6批次产品进行了评价性抽检,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 豆制品评价性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特殊膳食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豆干、豆腐、豆皮等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三氯蔗糖、糖精钠(以糖精计)。

 

  2.腐竹、油皮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特殊膳食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检验项目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钙、铁、锌、钠、维生素B2、烟酸、磷、碘、钾、水分、不溶性膳食纤维、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黄曲霉毒素B1、亚硝酸盐(以NaNO2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维生素E、维生素C、泛酸、生物素、叶酸。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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