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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盐11批次不合格和100批次合

   日期:2019-01-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719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盐11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执行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盐111批次,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占比9.91%。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场生产的大青盐(加碘),氯化钠检出值为98.6 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场生产的草原湖盐(加碘),氯化钠检出值为98.5 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腌制盐,粒度(0.5mm—2.5mm)检出值为80%,标准规定为≥85%。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内蒙古雅布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加碘精制盐,氯化钠检出值为98.1 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场生产的大青盐精制盐(加碘),氯化钠检出值为98.9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额盐场生产的天然湖盐,氯化钠检出值为98.8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额盐场生产的大青盐精制盐(加碘),氯化钠检出值为98.7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场生产的大青盐纯天然无污染草原湖盐(加碘),氯化钠检出值为99.0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额盐场生产的草原湖盐晶纯(加碘),氯化钠检出值为98.8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额盐场生产的天然湖盐,氯化钠检出值为98.8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额盐场生产的草原湖盐晶纯(加碘),氯化钠检出值为98.6g/100g,标准规定为≥99.1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9年4月2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生产企业30家100批次,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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