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2)
时间:2021-02-09 18: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三)广州市田美润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宝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级绵白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清远市清城四海糖业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东朗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朗冰片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惠客隆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联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珠海市斗门得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细白砂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优佰邻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维巧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单晶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