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总第280期)(2)
时间:2021-02-03 17: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一)济宁市任城区佰美联华靳庄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微山神武莲花湖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青岛市黄岛区张磊海产品销售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六、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一)日照市岚山区翔瀚水产城销售的标称为日照梁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鱼酥,经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梁华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荣成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威海昆嵛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昆嵛山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以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三)青岛市城阳区旺佳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佳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鱿鱼仔(原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七、生物毒素超标问题
德州市夏津县事事兴综合超市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