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期(总第279期)(2)
时间:2021-02-03 17: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七)滕州市龙泉张琼铎阳光国际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为滕州晶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果粒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菏泽市成武县亭文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为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禹杰涮火锅肉卷,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高地店销售的标称为德州市金鼎冷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只虾水饺(虾仁韭菜),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金鼎冷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