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期)2021年 第 7 号(2)
时间:2021-02-03 17: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1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