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长三角地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合作事项的通知((2)
时间:2021-01-20 11:3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将提升区域食品经营安全水平作为改善民生、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政策扶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加强组织实施
要结合实际,将长三角地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合作事项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来实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做好整体工作的部署推进。要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社会共治
积极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消息,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积极性,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及时报送信息
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对应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