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2)
时间:2021-01-06 13: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7.郑州中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冻小黄花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8.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8.新蔡县悦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活生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9.商丘市睢阳区万和盛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香远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劲蒸麻花(椒盐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0.鹿邑县百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市怀丰武陟油茶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油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0MPN/g、9.3MPN/g、2.3MPN/g、<0.3MPN/g、2.3MPN/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5MPN/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0.3MPN/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1.郑州市金水区碧海海鲜水产店销售的1批次活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5.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2.鹤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鹤壁市雨泽商贸有限公司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6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3.周口市川汇区新怡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刘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刘师傅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4.方城县裕客隆百货副食有限责任公司时代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宿迁和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酒鬼腿,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60000CFU/g、56000CFU/g、560000CFU/g、26000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平顶山、鹤壁、焦作、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巩义、鹿邑、新蔡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