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作标准和设置规范(试行)的公告(2)
时间:2021-01-05 11: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四)碳酸饮料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儿童青少年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标识、每日添加糖摄入限量标识和长期过量摄入添加糖健康提示标识。
(五)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的设置以受众能够及时、有效被告知为原则,正常视力者在2米以外能够清晰可见,印制尺寸不限,可用横版标识或者竖版标识。 (责任编辑:admin) |
(四)碳酸饮料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儿童青少年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标识、每日添加糖摄入限量标识和长期过量摄入添加糖健康提示标识。
(五)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的设置以受众能够及时、有效被告知为原则,正常视力者在2米以外能够清晰可见,印制尺寸不限,可用横版标识或者竖版标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