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7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
时间:2020-12-29 10: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Q/BAAK 0012S-2018《食用植物调和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31批次。
10、蔬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纽甜、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6批次。
11、水产制品,抽检依据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指标,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12、水果制品,抽检依据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0批次。
13、调味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苏丹红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3批次。
14、饮料,抽检依据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8批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