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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结构失衡 同质化竞争严重 国产种业缘何难育创新“种”(2)

  首先,产学研衔接机制不顺畅,种业发展缺平台。一位曾在国外种企工作的科研人员表示,国外种业巨头已形成分工协同的完整研发体系,形成了专业化的“流水线研发”,而国内种子研发多数还停留在“工匠时代”,仅依靠少数育种专家,研发各环节还是割裂状态,部分育种项目就是为了完成任务,与市场脱节,具有推广价值的突破性品种少。

 

  东南沿海一所农业大学的教授说,该大学一年承担100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但每年能转化成果的项目仅有十多项,其他项目中,除了一些基础学科外,有不少项目研究完了就束之高阁。全国4000多家种子企业中,具备育繁推一体化能力的企业仅80多家,不到总数的3%。

 

  “在从科研到生产经营的产业链条上,育繁推脱节的情况非常严重,导致总体育种水平徘徊不前,低水平重复。尽管培育了大量的新品种,但突破性品种不多。”吕小明说。

 

  其次,企业小而散、投入少,种业发展缺乏动力。专家认为,我国种子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不利于国际竞争。根据《2017年中国种业发展报告》,2016年,我国前10位企业商品种子销售额98.89亿元,仅占全国的15.19%,而美国种业前10强占国内种业市值的70%以上。

 

  企业小而散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研发投入十分有限。魏巍农业集团董事局主席魏巍说,国外孟山都公司和先锋公司年科研投入分别是15亿美元和12亿美元,而国内种子企业年投入最多也就一两亿元人民币。全国种子企业投入加起来仅有40亿元人民币左右,不如孟山都一家。

 

  再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仍不完善,种业发展缺“保障”。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丁峰说,2012年至2013年间,先锋公司因涉嫌侵犯孟山都公司专利权以及违反协议被起诉到法院,后两家公司就该项技术专利权达成一项17.5亿美元的新协议。而我国对侵害品种权行为惩罚力度过低,法院一般判赔几万元至几十万元,惩罚力度的巨大差距,带来发展的巨大差距。

 

  侵权成本过低造成我国当前仍存在不少种子“套包”现象,即一些小公司用名牌企业包装袋来装自己生产的种子,这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积极性。

 

  辽宁省一家市级科研院所研究员说,从拿到玉米育种材料到育成一个稳定的品种至少需要5年,一旦千辛万苦培育的种子被套包,谁还会耗巨资研发新品?

 

  中国农业也需要一流“芯片”

 

  周元昌认为,种业是农业的“芯片”,在我国农业、种业日益融入国际市场的大背景下,进一步破除机制体制障碍,打造“创新友好”政策环境,加强种业原始创新,优化种业研发结构,加大种业科研投入,强化分子育种等新技术应用,为种业追赶国际先进水平注入持续动力,对于确保我国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产学研衔接机制,并鼓励地方开展联合攻关项目。如福建省2016年启动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集中“产学研政”四个领域的优势力量展开联合攻关,取得了良好效果。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张卫清认为,联合攻关实现了资源共享,打通了各单位衔接点,使材料更丰富、研发更精准、产品更接地气、落地更快速。

 

  其次,应优化种业研发结构,逐步化解产能过剩,鼓励品种差异化竞争。专家表示,由于水稻玉米等大宗农产品的种子技术成熟、商品化率高、市场回报率高,因此在自由选择的条件下,多数科研机构和企业都会选择水稻玉米,导致其他农作物科研水平逐渐落后。建议出台一系列政策,调整国家支持方向,化解产能过剩压力,加强原创品种保护,鼓励企业差异化竞争。同时鼓励具有公益性的基础性研究,以及一些有利于百姓增收或粮食安全,但缺乏商业利益的农产品种子的研发。

 

  其次,应完善品种保护立法,加快品种审定效率,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有必要尽快制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法》,提高品种保护法律层级,增设侵害品种权罪,加大品种保护力度。抓紧农业知识产权反垄断方面的制度建设和相关品种保护制度特别立法。部分品种审定可采用DNA测试法,在技术上缩短审定时间,增强企业创新品种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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