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0
时间:2020-12-17 10: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有关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扎实推进牧区现代化建设,确保取得实效,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创新体制机制、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等重点工作,率先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牧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持生态定力,严守生态红线,严格落实生态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四项基本制度,积极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科学利用草牧场,促进牧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考虑牧区经济发展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环境状况、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合理制定规划方案,确定试点目标和工作重点,差异化推进,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确保符合当地实际,体现牧区特色。
3.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把握政策标准,防止脱离实际,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4.坚持整体推进、创新突破。从大局出发,全面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创新生产经营体制、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把握关键环节,激发创新动力,实现重点突破。
5.坚持政府主导、牧民主体。盟市、试点旗重点抓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建设、政策引导,不大包大揽,不搞强迫命令。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牧民投工投劳,激发广大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目标任务。到2021年,完成阿巴嘎旗、新巴尔虎右旗、乌拉特中旗、阿鲁科尔沁旗等4个试点旗的建设任务。从2022年起,逐步扩大到33个牧业旗,全面推开牧区现代化建设,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代化草原畜牧业取得显著进步,公共服务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完备,牧区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在全国牧区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列,率先建成牧区现代化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
1.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持续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汲取草原文化崇尚自然、珍视生态环境、注重资源永续利用的理念,广泛宣传推广草原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双赢的典型经验,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广大干部和牧民的共同理念。(责任单位:相关盟市、旗,自治区林草局、农牧厅)
2.严格执行禁牧草畜平衡制度。结合下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合理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积极推动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及春季休牧制度,分旗核定适宜载畜量,完善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加强执法监管和考核,实现草畜平衡。(责任单位:相关盟市、旗,自治区林草局、农牧厅)
3.积极推动草牧场规范有序流转。建立统一的草牧场流转平台,健全旗、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流转程序。鼓励草牧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强化对流转草牧场的监管,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同时积极推动合作社、联户开展草原网围栏并网经营,解决草场碎片化问题,探索草场资源科学利用新模式。(责任单位:相关盟市、旗,自治区林草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