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7期)
时间:2020-12-17 10: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12-17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56 评论:0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相关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等16类食品11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19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海丰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采阳农业发展合作社生产的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中山市小榄镇亿心包装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红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烧肉干(五香味)、板烧肉干(香辣味)和板烧肉干(沙嗲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佛山市南海西樵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和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清远六宝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口井包装饮用水(天然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标称东莞市寮步盈力饮用纯净水厂生产的一濂饮用纯净水和名乐氏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标称佛冈县观音山饮品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标称鹤山市古林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林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标称中山市粤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标称中山市仙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珠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中山市西区金百荣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东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虾仔面(干吃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一)广州市海珠区杰阳商行销售的标称茂名正德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核桃仁(原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海丰县好又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好顺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肉香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海丰县城东狮山综合市场郑瑞勤销售的花甲(贝类),氟苯尼考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海丰县狮山综合市场张桂福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海丰县狮山综合市场陈海平销售的豆角,克百威、氧乐果和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