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

中国食品商务网移动版

主页 > 行业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77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4号)(2)

  (二十一)两江新区小尹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二)垫江石磨豆花(经营者:吴辉明)餐馆使用的、来自晟康消毒有限公司的筷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三)铜梁区冉记餐馆销售的甜味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四)奉节县胜百汇百货超市销售的大头萝卜丝(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五)垫江县吴伟副食经营部太平店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六)巫山县辉亚超市销售的白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七)北碚区鼎鼎餐饮店销售的泥鳅,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admin)
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