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9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2)
时间:2020-12-15 19:0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六)株洲市芦淞区弘杰超市销售的,标称汨罗市味来康食品厂生产的莲藕酥(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七)长沙市岳麓区美辉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沙奇思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绿豆糕·绿豆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八)娄底市好家联连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零陵区鸿达食品厂生产的港式月饼(芒果味),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零陵区鸿达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九)南县南洲酷金超市销售的,标称湘阴县湘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茶油腊八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京东念慈堂休闲食品专营店(网店商铺)(经营者为宿迁念慈堂商贸有限公司)在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店)销售的,标称委托商为平江县晨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商为平江县平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思乡山豆皮,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江县平辉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一)益阳高新区永世超零食店销售的,标称平江县邹氏食品厂生产的平江辣豆(豆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二)长沙市岳麓区乐和福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湖南锦寿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锦寿堂老式割蜜(蜂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发现,其中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锦寿堂蜂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永州、娄底等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