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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8期)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21大类食品203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85批次,不合格样品4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息县花都商贸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市钦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八年香小磨芝麻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47.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方城万德隆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华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藜麦紫薯魔芋营养代餐粉,霉菌检出值为5CFU/g、<10CFU/g、<10CFU/g、900CFU/g、12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方城万德隆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华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水果捞藕粉(方便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0CFU/g、13000CFU/g、12000CFU/g、13000CFU/g、12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4.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潢川外环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活乌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5.睢县杜秀莲万客隆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鸡蛋,甲硝唑检出值为31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6.新乡市红旗区正旺单锅烩面馆使用的1批次餐具(筷子)、1批次餐具(碟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河南省国之福食品有限公司郑州管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溢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兰溪市欧贝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无加蔗糖手磨纯香黑芝麻糊,霉菌检出值为40CFU/g、310CFU/g、210CFU/g、70CFU/g、49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8.安阳市华联优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安钢店销售的标称安阳市文峰区同盛郑家粉房委托原阳县绿能粉皮厂(普通合作)生产的1批次绿豆粉皮(淀粉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0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三门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9.兰考县李五粮油店新发地店销售的标称长垣县李小勇香油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磨香油(芝麻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20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0.西华县田口乡寸金副食部销售的1批次土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3.5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1.范县颜村铺家多好超市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33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2.淮阳县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大同路店销售的1批次武昌鱼(活),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47.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3.郑州市韦亮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古碟,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4.郑州市河南大雅方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盘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5.登封市卢店镇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浠蓝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4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6.郑州航空港区福润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成都联创巨荣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汕头市五谷合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核桃高钙黑芝麻糊,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CFU/g、500CFU/g、<10CFU/g、<1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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