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2期)(2)
时间:2020-12-15 16:5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七、凯里市莱米客文具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台江县龙塘刚刚山泉饮料厂生产的筑黔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八、凯里市新飞龙雨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飞龙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松竹音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九、望谟县杨胜鲜蔬菜摊销售的香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