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5期)(2)
时间:2020-12-15 16:5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八、扬州市邗江酒甸宏大超市销售的标称南通一品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桃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十九、常州市易买得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江阴市祝塘康民食品厂生产的法式烤芙条(油炸类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