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不合格食品案件(2)
时间:2020-12-03 17: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三、泰安市谷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东戗面馒头”在2020年8月11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产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60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四、山东福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潼关饼”在2020年8月17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产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54.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五、泰安市方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480克/包“黑芝麻月饼”在2020年9月14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产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76.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六、泰安市泰山区白记粮油销售处生产经营的花生油在2020年8月12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276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97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七、泰安市泰山区凯森私房菜馆采购的食品原料-黄瓜在2020年8月26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八、泰安市泰山区仁品佳肴店生产的卤肘子在2020年8月18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12.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九、泰安市泰山区彻妈水饺馆于2020年6月2日网络订餐服务超范围经营。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泰安市泰山区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香蕉在2020年8月5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9.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一、泰安市泰山区瑞瑶百货超市经营的香蕉在2020年9月1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3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二、泰安市泰山区二零一六美食园购进的食品原料-绿豆芽在2020年8月17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4-氯苯乙酸钠(以4-氯苯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三、泰安市泰山区惠雨欣百货超市经营的五香花生米在2020年9月2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8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四、泰安市泰山区琳烁百货超市于2020年10月4日销售过期慢醇原味炭烧风味发酵乳,违法货值金额共计48.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五、泰安市泰山区晖霞便利店销售的猪肉在2020年6月3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63.8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