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
时间:2020-12-03 11: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八、保障牛羊养殖用地。鼓励依法利用缓坡旱地、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牛羊养殖。牛羊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加大林地对牛羊发展的支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允许在Ⅲ、Ⅳ级保护林地发展牛羊养殖,其简易道路、舍饲、仓库、管理用房等养殖设施,按照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九、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创新信用担保方式,运用“财政惠农信贷通”和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完善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等制度,推行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积极稳妥开展活体家畜抵押贷款试点。在实施奶牛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开展肉牛、肉羊保险,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十、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牛羊产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强化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将牛羊产业作为产业扶贫、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发展,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等措施,形成牛羊发展合力。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畜禽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成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农业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2020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admin) |